人間萬事--人所應怕
各位讀者,大家吉祥!
一個人在世間上生存,先要具備各種生存的條件,尤其一旦出了社會,成為社會人之後,在大眾中一定要樹立「人」的形象。人之所怕,就是不像個人;不像人的原因,則是有了缺點不改,當然就無法做個像樣的正常人,例如:
一、懶惰:所謂「天生我才必有用」,但是一個人如果懶惰,做任何事都提不起精神,終日無所事事,成為無業遊民,不但為家庭所不容,也為社會所唾棄,所以一個人一旦被人譏為「懶鬼」,真是最大的悲哀。
二、無信:信用是人的第二生命,所以做人應該樹立「誠信」的品牌。一個人如果沒有誠信,以詐術應世,到處欺瞞行騙,則騙人只能一次,但是人生的歲月不是只有一天而已,所以沒有誠信的人,為人輕視,為人不恥,這是罪有應得。
三、無志:做人有沒有出息,就看他有志無志。有志的人,不斷向前、向上,無志的人,所謂「扶不起的阿斗」,所以儒家鼓勵士子要立志,佛教勸勉佛教徒要發願,有志願才能有所成就。
四、無賴:在大眾裡,無賴漢最不受人歡迎。所謂「無賴」,就是到處打秋風、敲竹槓、占人便宜,整天只知吃喝玩樂,完全不知羞恥;由於沒有人格尊嚴,最後淪為社會的敗類,所以為人所害怕。
五、狡猾:做人的根本,就是要規矩、老實,一個生性狡猾的人,不守信用,不講究良知,對人總是能騙則騙、能欺則欺;雖然靠著狡猾,耍弄小聰明,或許能矇混一時,但是日久終將為人所唾棄。
六、鬥狠:社會上有一些人,喜歡逞強鬥狠,到處欺壓善良,靠著投機取巧,專門取所不應取之財、做所不應做之事,所謂強取豪奪、連騙帶搶。但是我們幾曾看過鬥狠的人能為人所敬重?鬥狠不但無法留芳千古,而且遺臭萬年。
七、說謊:有的人認為說謊只是一種不好的習慣,其實說謊是很大的罪惡,佛教把「妄語」列為四根本戒之一。說謊騙人,欺世盜名,不但讓人敬而遠之,有時候「狼來了」喊多了,受害的是自己。
八、怪癖:在大眾裡,有一些人生性怪癖,行為舉止總是異於常人,例如《阿含經》所說「應喜而不喜」,有的人在人群裡,當別人都在歡喜的談天說笑,只有他一個人滿臉的不高興,甚至處處跟人唱反調,這種人當然不會受到團體大眾所歡迎,甚至被列為可怕人物。
人,不要做個讓人覺得可怕的人,例如有一些人盡說一些可怕的話、做一些可怕的事,甚至有一些可怕的思想。人一旦讓人覺得可怕,對自己的成功立業將是一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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