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2, 2006

轉載-佛教有統一的行政組織嗎? 文/聖嚴大師

佛教有統一的行政組織嗎?

   在根本佛教的教團社會,乃是徹底的無政府主義,並沒有主從及隸屬的分限,大家在佛法的原則之下,人人平等,在佛法的範圍之內,人人自主(自由作主),所以,縱然是創立佛教的釋迦世尊,到了將入涅槃時,還對阿難尊者說:「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長阿含經.遊行經之一》)佛陀往往也說:「我在僧中。」而不以領袖自居;佛陀自稱是「法王」,這個王字是「於法自在」的意思,不是統領的意思。因此,自有佛教開始,佛教就不曾有過政治型態的組織,佛教的僧團,沒有上下階級,無分大小類別,彼此都是一樣,凡是四人以上的僧團活動,只要是遵循律制的,便算合法,一律受到尊重。即使甲僧團與乙僧團之間,由於意見不合而形成分裂,那也會受到佛陀的認可,比如在《五分律》卷二四,佛陀就說:「敬待供養,悉應平等,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斷為二段,不得有異。」因其二段都還是真金。從此可知,佛教的基本精神,並不要求層層節制的嚴密組織。這與基督教的情形,適巧相反,基督教從《舊約》開始,便有著強烈的政治型態及政治意識,嚴密的組織與極權的統治,乃是基督教會的特色。正因如此,基督教的教會組織,既有深遠的歷史背景,他們自有超過佛教的統馭能力了。就以基督教新教的現狀而言,雖也是派系林立,各不相干,但在同一個派系之下,他們仍有良好的組織。    我們佛教,迄今為止,尚談不上世界性的教會組織,即使同在一個國家之內,也有派系,各個派系之下,也不統一。尤其是中國的佛教,在歷史上雖曾有過「僧官」的設置,但那是政府為了對於僧尼及教產的控制而設,它不是佛教本身的組織,如今雖有一個中國佛教會,下面設有各省各縣巿的分支會,但它沒有實際的行政權,各寺產不屬教會所有,各寺的寺職也不由教會調遣。    因此,到一九六四年底的臺灣,雖擁有六百萬人以上信仰佛教,雖已佔了全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二,但卻不能產生積極的力量,不能大舉推進佛教事業的建設計畫。反觀臺灣的天主教徒,只有二十六萬五千餘人,基督教徒也只有二十九萬三千餘人,他們的活動力,從表面看來,竟比佛教還大;本省僅僅四萬人的回教徒,也比佛教更能受到政府的重視,原因就在於他們的力量集中,佛教則各行其是!    據世界性的統計,今日世界的各大宗教的人數比例:基督(包括新舊)教佔第一位,共有九億信徒;佛教佔第二位,共有六億信徒;回教佔第三位,共有四億信徒;印度教佔第四位,共有三億八千萬信徒;猶太教佔第五位,共有五千萬信徒(《獅子吼》三卷一○期四頁)。如果六億佛教徒們團結合作,將為人間帶來無限的光明。 在此需要提出一個問題,那就是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中央日報》「地圖週刊」所載「亞洲佛教」的統計資料,有著很多的不正確性,該刊說,全世界只有三億佛教徒,比世界性的統計少了一半,問題可能出在對中國大陸的估計,該刊以為中國大陸只有一億人口的佛教徒,僅佔大陸全人口的百分之十三,這是很有問題的。同時該刊把印度及錫蘭,尤其是錫蘭,列為大乘佛教的區域,那更是嚴重的錯誤,事實上,即使是越南的佛教,也分有大乘及小乘的兩種教化。至於亞洲以外的佛教徒,該刊可能也沒有注意到,比如美國,今日已約有十七萬佛教徒,一百五十座佛寺分布各州了。    佛教不是一個政治型態的組織體系,所以迄今為止,尚未有過梵諦岡式的統一教會,但已有了一個象徵性的「世界佛教徒聯誼會」,那是由於中國已故的太虛大師的發起而產生,最早是在民國十七年(西元一九二八年),當時的太虛大師有兩點希望:一是消除大小乘之間的偏執觀念,謀求整個佛教的發揚;二是聯合各國佛教,增進彼此友誼,促進永久和平。但是這一運動,經過二十二個年頭的醞釀,才於一九五○年六月六日,在錫蘭召開第一次代表大會,這個大會的贊助人,包括泰國的國王及僧王、緬甸的總統及僧長、錫蘭的首相及僧長、西藏的達賴喇嘛、柬埔寨的國王及僧長、越南的僧長、日本的裕仁天皇。當時中國推派正在錫蘭講學的法舫法師代表參加,會中決議每兩年召開大會一次,先後曾在錫蘭、日本、緬甸、尼泊爾、泰國、金邊、印度等地召開了七次大會,然而迄今的世界佛教徒聯誼會,雖已有了六十個國家及地區的會員單位,第七次出席大會的即有五十三個單位,可是,對整個佛教及全人類的貢獻,實在有限。正如它的名目一樣,它是「聯誼會」,是用來聯絡彼此友誼的。十四年來的世佛聯誼會,所能見到的成績大約只有兩項:一是統一了佛陀的誕日為每年陽曆五月的月圓日,那是一九五六年於尼泊爾召開第三次大會中的決議。一是統一規定採用五色旗為世界佛教的教旗,這是美國的鄔克德上校(西元一八三二─一九○七年)所設計,在一九五二年於日本召開的第二次大會上,由錫蘭代表提出而通過。其他的就說不上了。(註)   全球性的佛教行政組織,雖未見於根本佛教的要求,卻是今後時代所急需,若想藉此聯誼會的發展而成為全球佛教的行政組織,恐怕還要努力若干時日哩! 註解鄔克德H. S. Olcott與H. P. Blavatsky夫人同於西元一八八○年自美國到錫蘭糾彈英人之專橫而維護佛教。 摘自《正信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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