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良否 繩墨可循
建立國家的目的是多方面的,主要的有:安全的保障、富裕的追求、公道的實踐、自由的伸張、環境的保護、友愛社會的建立等。這些能促進全民福祉的目標,並非只要當權掌政即可唾手而得,必須舉國上下在每一個層面上不懈努力才有實現可能。
一個國家所追求的目標能否達成,固然是全體國民的責任,但是其中最具決定性的在於,承擔國人付託的國家領導人及政府部門,是否有以國運民命為念的心意與能力。
我們體察人民的願望與歷史的經驗,提出以下幾項期待,供當權執政者借鏡,亦供國人在從事公共事務時參酌,並期作為監督政府的標準和評鑑政績時的依據。
一、理政:在民主政體下,任何人欲經由民主方式出任國家領導人或決策職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不可以新手上路為由,任國政荒廢。《左傳》有言:「聞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淮南子‧說林》亦認為:「心無政教之原,而欲為萬民之上則難。」
二、用人:天下非一人所可獨治,必須晉用人才。《韓詩外傳》說:「得賢者昌,失賢則亡;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用人不可陷入親近的小圈子,《管子‧形勢解》告訴我們:「海不辭水,故能成其大;山不辭土石,故能成其高。」用人不問派系親疏,必有大成就。
三、重民:執政就是為了服務人民,凡所言行都為了人民,《晏子春秋》說:「意莫高於愛民,行莫厚於樂民。」一國之內,無親疏遠近,要一體對待,否則就會喪失人心,造成仇恨,《資治通鑑.晉紀》:「愛一人而不愛一國之人也,其人心多矣。」
四、納言:當身居高位時,總自以為是,有權威者很少聽到真話。《管子.七法》說:「實言之士不進,則國之情偽不竭於上。」當權者應歡迎聽到逆耳之言,《呂氏春秋‧至忠》:「惡聞忠言,乃自伐之精者也。」
五、法治:專制政體以人治為主,民主政體則循法治,立法之目的在增進人民的福祉,所以《漢書‧晁錯傳》說:「其立法也,非以苦民傷重而為之機陷也,以之興利除害,尊主安民而救暴亂也。」但有法須實引,《商君書‧畫策》曾謂:「國皆有法,而無使法必行之法。」使法則在人。
六、廉政:在貪腐嚴重的今日,清明廉潔是必須講求的急務。《韓非子‧十過》說:「廉外則可以大任,少欲則能臨其眾。」國亡身敗都都由貪瀆而來,《五代史‧馮道論》說:「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則禍敗亂亡亦無所不至。」
七、變革:天下理無常是,事無常非。要能順應時勢,不憚變革。《呂氏春秋‧察今》:「世易時移,變法宜矣。譬之若良醫,病萬變,藥亦萬變。病變而藥不變,向之壽民,今為殤子矣。」世執著之所謂「基本教義派」最應反省。
治國之道萬端,但基本在於當權者能先修其身,齊其家。王夫之《談通鑑編》說:「一失其身,雖有扶危定傾之雅志,不得自救其陷溺。」《管子‧任法》明白的告訴為政者:「有私視也,故有不見也;有私聽也,故有不聞也;有私慮也,故有不知也。夫私者,壅蔽失位之道也。」切盼當權者記得:「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也。」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