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9, 2007

轉載- 政府豈可視媒體為禁臠 文/人間福報社論

政府豈可視媒體為禁臠



台視公司民營化近來鬧得沸沸揚揚,三月二十六日,政府以官派的董事長賴國洲私買台視股票為由,將其撤換。台視日資股東富士電視台旋即在賴國洲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爆料,指新聞局長、經濟部長連袂宴請富士台代表和有意入主台視的特定財團人員,席間當面要求日資把台視持股賣給該特定對象。消息一出,朝野譁然,新聞局長頓成眾矢之的,台視公開招標作業也因而被迫延期。

綜觀上述過程,賴國洲和相關首長似乎都未能堅守應有的分際,以致引起非議。另外,要求外資撤股倘若處理不慎,可能引發強烈反彈,嚴重斲傷政府威信,甚至釀成國際風波,不可掉以輕心。

民進黨從在野時代就力主黨政軍退出三台,去年一月四日,更主導立法院三讀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賦予政府退出台視、華視併入公視集團的法源。這項舉措本係要讓電子媒體脫離黨政軍等威權的桎梏,還給媒體清新的營運空間,主其事者理應秉持超然的立場謹慎處理,卻一再發生「裁判兼選手」的角色錯亂問題,無法令國人及外資股東信服。

賴國洲先生既然是官股支持的董事長,理應全力配合政策,以公正態度辦理台視公司公開釋股,竟然被指藉身分之便,結合友好搶購日資持股,成為台視最大的股東。挾此「近水樓臺先得月」的籌碼,在公開標售階段,乘勝追擊以高價搶標,其他競標者將難以抗衡。

行政院為杜悠悠之口,當機立斷更換台視董事長,讓賴國洲先生恢復單純的選手身分,已屬亡羊補牢。詎料,類似「裁判組長」身分的新聞局長,在邀宴台視的日資股東代表時,竟然不避瓜田李下之嫌,邀請可能參與台視競標的特定團隊代表同席,被日方指稱公然為該特定團隊拉票,還說該團隊所屬的報紙「是執政黨最值得信賴的媒體,由該報來接手掌控台視會是最佳選擇。」

倘若日方所言屬實,無異表示政府偏愛特定媒體,違反黨政軍退出電子媒體的承諾,與台視民營化的初衷背道而馳。尤有甚者,政務官涉嫌為特定對象護航,縱無利益輸送,但「順我者昌」的心態也絕對不是一個民主進步國家的政府所應有。我們呼籲政府必須嚴肅看待此一事件,否則未來必然風波不斷。

至於台視日資股份撤離問題,自去年十一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限定半年內出脫後,日資富士電視即派員來台了解公股釋出狀況,以及要求撤資規定是否有強制性、是否有法律救濟管道等。主管機關可引用先進國家通常禁止外人投資無線電視媒體規定,懇切要求外資退出,但出售給誰則純屬民間商業交易行為,應予尊重,毋庸「政策指導」,更不可粗暴干預。

富士電視台數十年前投資台視公司,係因我國擬發展電視事業之初,資金、技術與管理經驗俱皆缺乏,政府乃引進日方團隊。縱然外資已完成「階段性任務」,也應遵守國際自由貿易和尊重既有投資原則,誠意協商,使其光榮「功成身退」,才是英明政府作為。現竟傳出官員涉入說項,當政者必須嚴正處理,並以超然公正立場處理招標,才能走出控制媒體的威權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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