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豈能用一張契約來保障
日前教育部發函各縣市,要求國中小學老師找出有自殺傾向學生,並要學生簽署不自殺約定書,引發部分基層輔導老師抱怨。根據統計,九十三學年學生自殺人數為七十人,九十四年增加到八十人,如加上父母攜子自殺的二十人,就達到一百人;去年,學生自殺人數雖降到五十七人,但加上父母攜子自殺的二十六人,也有八十六人。
平均每五天就有一位學生自殺,教育部在苦無對策下,卻想到用一張契約就要保障學生生命的辦法,未免過於天真與一廂情願,尤其要求老師透過不自殺約定書,去預測學生何時自殺?如何自殺?更是令老師們無所適從,不知該如何配合教育部的政策。
針對教師們的反彈與抱怨,教育部相關人員急忙解釋,不自殺契約書是世界各國輔導專業裡,最常使用的方式之一,可以讓學生對輔導老師承諾,盡量努力勇敢活下去。
對於教育部的再次說明,我們無意反駁,但是我們關切的是教育部是否真正了解學生自殺的問題所在,其重點不應只在於片面處理自殺的預防及專業上的處置,而是要在教育環境中提出生命教育的整體政策,才是解決問題之道。
事實上,上述的自殺統計數字,是指已自殺身亡的數字,如果以自殺未遂的數字言,可能不只是平均每五天有一名學生自殺,而是每一天就有五位學生自殺未遂,甚者有意圖自殺而未行動者,更是遠高於此平均數,幾乎占全體學生的三成。
進而言之,當有如此多的學生想要自殺時,就表示多數學生在其受教育的過程中,對生命意義是不了解或是持否定的態度,才會以終結自己生命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無奈與苦悶。
何以正值青春年華的學子,會動不動就以自殺的方式來面對他的問題?這些讓他們活不下去的理由似乎是芝麻綠豆般的小事,卻要以無價的生命去換取,問題出在那裡呢?面對這樣的現象,用一張不自殺契約書,就可以保證他們的生命嗎?
生命是無價的,可是在「考試至上」,以分數判生死、決優劣的教育環境中,有幾人可以知道生命的真正意義呢?同樣的,在「金錢萬能」的功利社會環境中,又有幾人可以忍受困頓的環境呢?
很遺憾,台灣教育當局不但未積極推展生命教育去解決上述的問題,反而本末倒置的強化以分數和金錢論斷生命價值的教育方針。近日,教育部在重新研擬未來高中課程時,竟把生命教育課程縮短為二小時的選修課,即可知道教育部依舊是考試至上,仍不把生命教育當做一回事。
當學生在教育學習階段中,以接受不到二個學分的生命教育課程,想要了解生命的意義,就如同教育部想要用一張不自殺契約就要保證學生生命的做法,是一樣的天真與無知。
我們希望教育當局能夠看清楚學生自殺的問題所在,其前提是要在學生接受教育中落實生命教育,加重生命教育的課程,讓學生得以擺脫分數與金錢至上的夢魘,才會珍視自己的生命,屆時不需靠一張不自殺契約,自然就能夠保障學生的生命,讓學生了解自己生命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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