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檢察官「不合作運動」
法務部不顧檢察官民意、公然違反程序正義、強行調動檢察長的行為,各地檢察官已發動連署,發起「不合作運動」,希望被指派為新任檢察長的檢察官拒絕到任。
目前已有幾位「檢察長」響應「不合作運動」,提出辭呈婉拒就任新職,我們希望所有被指派為檢察長的檢察官們能夠抗拒政治力的介入,展現司法良心,為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展開自救運動。
在民主政治,三權分立的精神是讓司法權可以獨之於立法及行政之外,且以司法來防治、監督行政與立法的不公、不法。但台灣長久以來,司法權一直被行政權所操控介入,在民進黨尚未執政前,輿論也對此問題一再批評,要求司法人員能夠硬起來,擺脫行政權的不當干預。
可是,在民進黨執政後,我們並未看到台灣的司法權能完全獨立於行政權之外,相對的,反而變本加厲讓行政權無限擴大,公開公然的直接介入司法權。更令人扼腕的是,一些司法高層為著自己的權位,甘於屈就權貴,向不當的行政權低頭,使台灣的司法墜入萬劫不復的深淵中。
近幾年來,一些有志於司法改革的基層人員,不畏權貴勢力威脅,堅持司法人員良知,用心辦案,讓人民開始對台灣司法改革燃起希望之火。無奈,位居高位的司法首長,卻是頻頻對有心改革的司法人員猛澆冷水,此次檢察長大調動便是明顯一例。
檢察長調動原本就有一定的程序,必須經過檢審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出席,過半數同意始可;但法務部卻公然的違反程序,明明未超過半數出席,卻宣稱開會結束並已做成決議。此種踐踏摧殘程序正義的惡行,竟然在全國民眾關注下,公然違法上演;如果基層司法人員也默許這樣無法無天的行為,則未來如何要求民眾守法呢?又如何讓人民相信司法審判是公平呢?
所幸,台灣的基層司法人員對司法的獨立性尚有所冀望,也堅持自己的司法良知,無畏政治力的強行介入,發起「不合作運動」,並積極推動修改法院組織法。
然而「不合作運動」必須由這些在違反程序正義下,被任命「新職」的檢察長共同來支持。我們知道,檢察長一職可以讓有心執行司法正義的檢察官更可以發揮所長,打擊犯罪,但是,如果他們是在違法不義的程序下就職,則如何讓他人相信他們是正義的代言人呢?
現在基層的司法人員已在連署「不合作運動」,希望這些新任檢察長不要就職。我們希望這些檢察長能夠聽到基層司法人員的良心呼喚,在他們為後盾的支持下,勇於桃戰、對抗行政威權的違法亂紀。
此次「不合作運動」若能夠成功,將是司法權對抗行政權強行介入的一大勝利,也是指標性的勝利。將會讓人民相信,台灣的司法改革是有希望的,我們再次呼籲這二十六位新任檢察長勇於拒絕,讓台灣司法的改革從「不合作運動」開始,也讓他們成為司法改革史的真正「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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