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審議政府預算
九十六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正在立法院審議,卻因為近來政府涉及諸多貪瀆而引發民間一連串的反貪腐聲浪,陳總統又拋出憲改的主張,以致於各界反而對政府的財政狀況未給予應有的注意。立法院基於看緊人民荷包的職責,有必要對預算案嚴加審核。
從預算案的總說明看來,歲入成長率為百分之九點二,其實是因為九十五年度預算數偏低所致,在九十五年經濟成長率下修為百分之四點一後,歲入的實際成長可能有限;而歲出成長率卻高達百分之五點九,遠超過經濟成長率,是近八年來成長幅度最大的一次,以致於仍然有一千五百多億元的赤字,顯示九十六年度的預算案並非「健全」,也凸顯政府在財政拮据時花錢並無節制,歲入狀況較不理想時,仍然擴增支出,並未努力將財政赤字控制在合理的範圍之內。
更令人不解的是,去年度雖然稅收超徵將近一千億元,以致於「以前年度歲計賸餘」高達七百餘億元,但九十六年度預算卻未增加還債額度,而且僅撥出以前年度歲計賸餘的一百七十億元用於融通赤字。一則還要舉債二千億元,使得累積債務超過四兆元大關,一則扣留五百多億元卻不用於改善財政,原因為何實在啟人疑竇。是否另有政治考量,立院有必要請行政院提出合理的解釋。
其次,在歲出結構方面,國防支出成長率高達百分之三十,是將原來的巨額軍購案編入年度預算,已經嚴重排擠其他「法定義務支出」,尤其是經濟發展支出幾乎是零成長,顯示政府預算不但僵化,更是本末倒置,和「拚經濟」、「大投資」的宣示背道而馳。另一方面,法務部調查發現公共建設浪費高達四百億元以上,預算案卻未檢討,更未依預算法提出成本效益分析報告。因此,立法院特別需要針對非屬「法律義務」項目,例如外交、反恐等與國計民生並無太大相關的支出,嚴加把關,且嚴格監督治水預算的執行,尤其是軍購特別條例的審議。
此外,行政院一方面聲稱已經採行「中長程推估」,另一方面,卻仍舊表示「在未來五至十年達到財政平衡」,顯然自相矛盾。從四年前開始,行政院就在每年度的預算案總說明中表示「在未來五至十年達到財政平衡」,不肯明確地宣示消彌財政赤字的決心,無異是「有口無心」。行政院既然有中長程推估,何不將該收支的中長程推估資料,提供給立法院和一般民眾參考,讓大眾知道照此趨勢發展下去,何時才有可能平衡財政?還是根本就沒有這個可能?
整體來看中央政府的下年度預算,顯然是問題重重,凸顯其並沒有把民眾的血汗錢花在刀口上。即使歲入狀況略有進步,但政府在歲出方面卻沒有相對節制,尤其當前民眾對於經濟情勢感到悲觀,而政府貪贓枉法的情事又層出不窮讓民眾感到厭惡之至,還發生巨額的赤字,又要發行公債,增加後代子孫的負擔。立法院如果不嚴格審議預算,如何對納稅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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