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購案應兼顧安全、財政和國格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上周以違反國際外交禮儀和慣例的方式,對我方提出應盡速進行軍購的「警告性」談話,讓國人同感憤慨,但政府卻是「低姿態」附和,甚至對在野黨扣上「國共合作」的帽子。這種意氣用事的作法,使得軍購預算的審議變得更加複雜,最後軍購案是否能夠順利通過,乃至於通過的內容為何,恐怕執政黨、政府都要負起相當大的責任。
首先,基於國家主權的立場而言,美方大使以此種頤指氣使的方式,如同施明德先生所言,簡直就是「台灣的總督」,用「很不禮貌」的方式侮辱中華民國,根本就沒有把我們當作主權獨立的國家。而在野黨也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外國使節跑到我們家裡用高姿態指著台灣在野黨的鼻子責罵,政府即使不敢用嚴正的態度表示「不宜」,也實在沒有必要跟著附和或幸災樂禍,讓人民覺得這個政府並不是為人民講話。試問,連自己的「國格」都不太在乎的政府,又如何能夠依靠軍購來保護「主權」?
其次,軍購案本身本來就要「兼籌並顧」財政狀況和國家安全方面的需要。依據過去的軍購經驗,我國幾乎都是操縱在美國「賣方獨占」的限制下,因此不但買價高過其他向美國購置武器的國家,成了「冤大頭」;而且有些武器採購項目,美方內部意見並不相同,甚至有些根本就不符合台灣的需要;例如,美方即曾有些代表明白指出,我方實在沒有必要購置反潛機,而愛國者飛彈的瑕疵也甚多,這些武器能否真正達到保護國家安全的目的是大有疑問。
再就財政狀況而言,政府近七年來每年至少有二千億元的赤字,可謂負債累累,國際評等機構認為,我國政府的「財政績效」是拖累民間競爭力的最大因素,巨額的軍購案只會進一步拖累台灣的國際競爭力,交易過程又有被貪官奸商中飽私囊的風險,而且是把可貴的資源用於殺人用途的武器上,花在所得比我們高的外國,對台灣的經濟以及國人的福祉毫無助益。因此,軍購案好像有助於「國家安全」,其實拖累台灣經濟,反而使得台灣更不安全。台灣的出路就是靠經濟,試問,用國防來犧牲經濟,台灣的未來在那裡?
再就兩岸和平的觀點而言,最有利的方式應該是兩岸以誠信原則,加強交流,減少誤會,降低衝突的可能。但這幾年來兩岸陷入對立,其實是執政黨本身意識形態作祟所致,甚至抵銷民間經貿交流帶來的互信和互惠,也有賴在野黨以經貿手段,例如促銷台灣農產品、促進大陸人士來台觀光等來減緩對峙。政府要是能夠營造互信、互惠的局面,何需依靠「軍備競賽」方式來實現「零和」的結果,又何至於被外國以「兩面手法」見縫插針?反過來說,在野黨的立場也表明是反對「凱子軍購」,其實就是讓政府有和美方討價還價的本錢,政府如此一面倒向賣方,真不知是胳臂往那裡彎?
因此,我們建議政府對軍購案應該堅持台灣的立場,以成本效益原則審慎評估其必要性及採購項目,千萬不能讓台灣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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