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漁無力 何來台灣主權說
台日第十六次漁業會談原定於三月在台北舉行,但因技術性準備不夠充分,將延至四月才召開。就在此時,宜蘭縣蘇澳籍「新同泉六十八號」漁船,卻在我方暫定執法線內作業被日本扣押三天,直到船長繳交一百三十萬元的保證金後,方得人船獲釋。
對於在我方暫定執法線捕魚,而被日方扣押人船並得給付保證金,船員家屬相當不滿地要求相關單位給個交代,但漁業署長卻只說,日本根本不承認我方畫的這條線,所以擋不了日本人。
台日間專屬經濟海域重疊,台灣漁船常被日本強勢驅逐、扣押。去年六月,台灣漁民忍無可忍、群起抗議,包圍日本巡防艇,立法院長王金平也登上軍艦赴釣魚台海域護漁,引發日本關注,才促成台日第十五次漁業會談。
日後,為避免我方漁船於有爭議的區域作業會遭到為難,內政部乃畫出暫定執法線,要漁民退到執法線內作業,並宣稱只要在執法線內作業絕對沒事。
但不到一年的時間,台灣漁船依舊被日方驅趕,甚至在政府所畫出的執法線內作業還被扣押。政府的作法不只是欺騙漁民,更顯示出台灣政府護漁不力的心態與窘境。
執政黨口口聲聲說台灣是主權國家,在各種選舉或遊行的群眾場合中,一再宣示台灣是擁有主權的國家,但真正碰到實際主權爭議時,卻無法去維護、爭取。漁權是主權的延伸,每回碰到漁權爭議與糾紛時,吃虧的永遠是漁民;似乎不曾見過,政府把台灣是主權國家的概念徹底執行於漁權的維護上。
我們只看過台灣的漁船被他國驅逐、扣押的新聞;好像從不見過我方扣押他國漁船進入我國海域違法捕漁的新聞。在台日漁業會談於四月將進行之際,日方再度於我方畫分的暫定執法線上扣押台灣漁船,是否以此來提高日方的談判籌碼,值得關注。
相對地,我方在台日漁業會談之前也必須做好各種因應措施,以更具體、更強硬的手段來顯示護漁的決心。尤其,在政府已宣告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後,不可以日方不承認的消極態度去護漁,而是要以說了就算的積極態度去維護我們的漁權與主權。如果不以此積極的態度去增加談判的籌碼,而是一再地退讓,到時候台灣的漁民可能只在台灣島沿岸捕漁了。
在國際主權談判上,退讓一步就是喪權辱國,在各國都畫下二百浬經濟海域下,台灣的漁民已愈來愈難捕漁了。如果政府不能夠在台灣周遭的二百浬經濟海域內讓漁民安心捕漁,而是要讓這些漁民遠離台灣近海,到公海去捕漁,則台灣還能夠被稱為是一個主權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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