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2, 2006

轉載-勿 文/星雲大師


星雲大師


人心常會隨著時空、環境、人事起伏,重要的是,不能因為情緒高漲或鬱沉而妄作妄為,應當在心情和行動之間取得平衡點,才不致造成不良後果。所以,「勿」有四點建議:

第一、喜悅時,不可輕諾寡信:常聽人家說,某人被錢誘惑了、某人被感情沖昏了頭、某人被名利搞得暈頭轉向。歡喜是好事,但是過度歡喜,沉迷其中就不妥了。所以,歡喜也要忍耐。人在極為興奮的時候,往往缺乏理性思考,容易做出錯誤的判斷;人家要求什麼,反正快樂就好,總是不經大腦思考隨即答應,等到心情平靜時,想想又覺得不能勝任,來個反悔,這就輕諾寡信了。

第二、辭別時,不可瞋恚憤恨:人生好比是一個舞台,有上台的時候,也有下台的時候。有的人帶著雀躍的心情上台,帶著如釋重負的心情下台,一派輕鬆自在,但是有的人一旦該下台了,卻猶如天地變色,失落感油然生起,甚至憤恨、抵抗,造謠生事,弄得人心惶惶。其實,人只要有實力、有人緣,何患沒有將來?轉換另一個舞台又何嘗不可呢?

第三、惱怒時,不可輕易決定:人在氣憤時,思慮往往不夠成熟,以至於什麼話都敢說,什麼事都做的出來,所下的往往是最錯誤的決定,會把事情搞砸了。西諺云:「盛怒之下,不做決定。」盛怒時應避免倉皇決定事情,以免後悔莫及,甚至讓關心你的人傷心難過。

第四、功成時,不可志驕意滿:人一旦成功,切莫志得意滿,應該記得當初失敗的教訓,不斷地求進步;更不要忘記,成功也可能因為鬆懈而步上失敗的道路。尤其成功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一個人就能成就的,而是各種因緣促成。所以,成功之後應當更加謙虛,懂得感恩及回饋。

世間事有所為,也有所不為,尤其在喜、怒、哀、樂的情緒展現強烈時,更應及時告訴自己「物極必反」。日常生活中,不能不隨時提醒自己的「勿」有四點:

第一、喜悅時,不可輕諾寡信;
第二、辭別時,不可瞋恚憤恨;
第三、惱怒時,不可輕易決定;
第四、功成時,不可志驕意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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