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2, 2006

轉載-在野黨在哪裏﹖ 文 /人間福報社論

在野黨在哪裏﹖



在民主國家﹐贏得最高層級選舉的政黨即為執政黨﹐群組成政府﹐行使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之職權。執行法律﹑發布命令﹑任免官員﹑編製預算﹐制定政策。其所作所為決定國家的命運﹐左右人民的福祉﹐其影響之深刻與久遠﹐任何民間群組織莫與之匹。

但在民主體制之下﹐執政黨雖掌控絕大之權力﹐但其行事仍必須遵循法律之規定﹐並受國會之監督。又因國會之席位﹐通常以執政黨籍議員居多數﹔為政黨本身的利益﹐常對政府提出之政策﹑發動之命令﹑任免之官員﹑編製之預算﹐以至於其基於執政黨優勢到從事之一切行為關係於公眾利益者﹐不論其是否得當﹐多附和支援﹐而對於國家與人民的利益產生不良影響﹐甚至造成無可彌補之傷害。

為防止執政黨之不當決策與作為﹐摒除弊端﹐促進公益﹐則設計有監督制度﹑對執政黨監督之方式固不止一端﹐如選舉與罷免權之行駛﹑司法之制裁﹑輿論之評判﹑投書﹑陳情﹑請願﹑罷工﹑罷市﹑罷課﹑遊行示威﹑聚眾抗議﹑暴動﹑政黨﹑革命﹑絕食等手段﹐不一而定。這些方式的監督﹐雖不能否認其效用﹐但皆非民主制度運作上之常態。

最正常且有效之監督方式為在野黨監督。在野黨的功能對民主體制而言是多方面的﹐事實上真正扮演好在野黨角色的在野黨﹐雖然地位為在野﹐但其所作所為﹐發揮之功能﹐影響了執政黨。因此﹐遵奉主體制﹐講求政治道德的國家﹐根本上是執政黨與在野黨共治的。若謂執政黨一意孤行﹐有損國家與人民的利益﹐在野黨未能充分盡其責任﹐發揮功能亦難辭其咎。

在野黨的責任是多方面的﹐如探尋民意的走向﹐用以隨時與民進黨的作為相比較對應﹐一方面用以對執政黨提出批判﹐一方面作為擬定對策之依據。如對於國家前途與人民福祉關係重大的問題﹐搜集廣泛的資料﹐參酌各國的經驗﹐作出有益可行的建議。如透過媒體或其他工具﹐對執政黨的不當作為提出批判﹐俾其由而能改弦易轍。如對於國民提供充分的資訊與教育機會﹐俾人民增進其對民主制度的認識﹐由而產生監督政府的能力﹐以期在下次選舉時有正當的舉止﹐傾出正確的抉擇。

在先進民主國家議會中的在野黨﹐通常由黨籍議員群組成「影子內閣」﹐與執政黨群組成的政府執政內閣相對應。這個影子內閣指定或選出不同於政府部門的閣揆和部長。影子內閣的成員﹐不能因為自己是在野者﹐不在政府之內﹐便只是對政府部門提出質詢批判﹐用不著提出好的建議﹔面對問題時﹐同樣也要提出妥善的對策和解決的辦法。在許多先進的民主國家﹐競選的時候﹐便公布競選團隊的成員﹐但不一定是候選人﹐卻預告當選以及由那些成員群組成政府﹐這個可能在未來執政的團隊﹐也是一種影子內閣﹐以爭取選民的認同﹐獲得執政的機會。

只能提出批評的在野黨﹐是未能負起責任的在野黨。在野黨欲求贏得執政的機會﹐可以先從群組成「影子內閣」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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