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4, 2005

轉載-由今年十大熱門消費新聞談 文/人間福報社論

由今年十大熱門消費新聞談起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於日前舉行「二○○六展望消費新紀元」新聞發布會。會中行政院副院長兼該會主任委員吳榮義表示:「現在的消費者跟以前的消費者有很大的不同,不僅購買能力強,勇於購物,再加上市面上現金卡、信用卡廣告相當誘人,使得消費者逐漸養成先享受後付款的習慣,也衍生出危機;另一方面社會上埋藏著許多消費陷阱,常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傷財又傷心。」

今年消費者的權利意識覺醒,消費者保護組織更積極努力,許多企業也更能尊重消費者利益,這是對消費者與本身雙方有利的行為;但種種傷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仍然層出不窮,而且手法翻新,用心毒狠,一年來社會上曾發生的重大新聞事件,迄今仍歷歷在目。

行政院消保會特別舉辦二○○五年十大熱門消費新聞票選活動,揭露十大熱門消費新聞,依次是:一、提神飲料「蠻牛」遭下毒,超商緊急下架,業者全面回收;

二、「毒石斑」進肚,養殖池中的孔雀石綠是禍首;三、「鮮乳有毒」,台灣牧草戴奧辛含量比進口牧草高;四、「台鐵又誤點」民眾權益受損何處索;五、美國牛肉解禁,狂牛症疑慮未除;六、網路購物陷阱,線上刷卡資料外流;七、一口果凍還在賣,多家超市買得到,也有散裝販售;八、零利率廣告暗藏玄機,各式費用要當心;九、重組牛肉人心惶惶,食品安全誰把關;十、黑心大客車趴趴走,安全門、玻璃擊破器裝置不清楚。

從這十大熱門消費新聞來看,有六件是屬於食品類,二件與交通有關,二件是屬於金融類。固然這些問題的發生可能是個別單位或廠商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消費者傷害事件,但無論食品類、金融類、交通類,主管機關也脫不了責任。食品類的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衛生署;金融類的財政部,尤其金融監理委員會;交通類的交通部,都未能盡到管理與監督的責任。

瑞士洛桑管理學院院長羅吉斯來台訪問時,在答覆記者詢問「何以新加坡與香港兩地政府在清廉與效率兩方面都領先其他亞洲國家?」他清楚肯定的指出:「是由於這兩地的政府,把人民當作消費者來對待,務求尊重、公平、效率,以滿足其需求。」這個回答給了我們答案,如果政府主管機關,能將人民當消費者來看待,事事站在消費者立場,就不會對有毒的食品放鬆,由生產、運送、存儲販售的整個過程加以指導、控管、監督;消費者便不會因有毒食品受到傷害;金融與交通類亦是同樣道理。

行政院消保會成立迄今將近十二年,消費者遭到傷害的事件仍然屢見不鮮,為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促進經濟安全與社會和諧,我們深切盼望大家共同朝以下幾個方向努力。

政府部門:設身處地為消費者的權益著想,完備立法、配置人員、寬籌經濟,積極為增進消費者權益努力;企業部門:以品質、服務、滿足消費者的需要,尊重消費者的意見,讓消費者利益得到保障;消費者組織:聯合環保、勞工、婦女、人權團體,監督政府的施政,提供消費者教育,共同奮鬥以謀消費生活的豐富與增進。

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在消費者自己,必須對自己的權利積極維護,接受資料與教育,採取積極的行動,來保護自己應享的權利;同時要善盡消費者義務,以使自己的權益不致落空,他人的權利不遭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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