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2, 2005

轉載-彩券經營權換手之後文/人間福報社論

彩券經營權換手之後


財政部前日遴選下一輪的彩券發行銀行,中信銀以每年二十億八千六百八十萬元的回饋金得標,是財政部底價二億元的十倍,也高於現發行銀行北富銀的八億八百萬元甚多,財政部以回饋金多寡作為評比的唯一標準,中信銀毫無疑問地接手彩券發行業務。由於彩券業務賭博性質甚高,過去三年樂透新聞都集中在買氣上,甚少有公益相關的報導,希望新一輪的得主能夠著眼於公益的本旨,讓彩券發行的賭博性質減到最低。

根據北富銀經營三年的統計,每年的銷售額都高達八百億元以上,其中支出獎金占百分之六十左右,支付經銷商的佣金占百分之八,發行報酬占百分之四點三,可分配的盈餘只有百分之二十八左右。這項分配的比例就有待商榷。銀行的發行報酬過高,每年都有超過三十五億元,難怪銀行年終獎金都超過六個月以上,讓民眾眼紅不已。而北富銀也花費大量的盈餘在廣告上,以誘發買氣,這樣的作為也值得檢討。

公益彩券的本旨在於替政府籌措一些社會福利金,以挹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不足,但這個比例連百分之三十都不到,顯然和發行彩券的本意相去甚遠。而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分得這項款項之後,其支出的項目如何也不見對外說明,似乎也不符公益本旨。既然取之社會、用之社會,就應該每年將收支對外公布或說明,以取信大眾。沒有監督機制,難保不生漏洞。

這次換手遴選作業之後,財政部表示,販售刮刮樂和電腦彩券的經銷商要重新遴選,有意販售或經營的身心殘障人士、原住民、低收入的單親家庭必須重新登記。過去有一些人頭戶的弊端固然要戢止,但是照顧這些人士的本意不能打折扣。相較於北富銀立即表示其彩券部人員全部轉調其他部門,工作權益不受影響,財政部似乎也應該在保障現有人員不失業的情況,做一番政策宣示,而不是重新抽籤,一切看運氣。

照顧身心殘障者和中低收入戶也是發行彩券的目的之一,如果每換一家銀行經營就要重新抽籤一次,並有一些人因此失業,那又何必換人經營?任何營業行為都應該一年比一年進步,也就是說一方面政府的營收要增加,一方面照顧的民眾範圍要擴大。換成民間機構,政府這項作為對他們而言就是惡性倒閉。因此,財政部對於因換銀行而失業的經營商或小販要負起責任。

新接手的中信銀在得標之後立即表示將把盈餘全部回饋做公益,這當然很好。因為近年來銀行的形象很差,如果銀行能夠把這項業務純粹當作公益,對於企業形象也有助益,但是必須確實徵信,畢竟成本可以編列得很高。此外,中信銀的企畫書中規畫了許多彩券新玩法,包括撕撕樂、快彩麻將、碰碰樂、好運賓果,花樣太多,似乎有鼓勵全民皆賭之嫌。

彩券的經營本來就是政府做莊、全民開賭的遊戲,不值得鼓勵,實施三年多來問題不少,也不見財政部提出檢討。如今經營權換手之際,財政部不能只管收錢,除了應將過去營收的數目、發放的比例和對象、用途公布以昭公信之外,對於新接手的銀行也要有新的規範,不能一年坐收二十億了事。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