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30, 2005

轉載-期待讀者鞭策 無負辦報宗 文/人間福報社論

期待讀者鞭策 無負辦報宗旨



國際無疆界記者組織在評比世界各國媒體的新聞自由度時,將台灣列為「中等新聞自由國家」。根據該組織所採取世界主要評比機構資料,對台灣新聞自由所列舉的新聞自由障礙,有如下數端。

一是政府的介入,當局透過證照的審查、頻道的分配、董事長的組成、經理人的任用、補貼與獎勵分配和置入性行銷等操作掌控媒體。二是偏好的表露,國家領導人、黨政高層首長,明白表顯自己對媒體的偏好,判生判死;附合者亦從而給媒體貼標籤、污名化。三是政治領袖對媒體提起訴訟;檢警單位進入媒體搜索。四是偏重國內政治鬥爭,誇大犯罪消息,視野褊狹,國際化、全球化不足;對中國大陸消息有意缺漏或曲解,或偏執性報導。

國際組織給台灣媒體處境的評價,觀其所舉出理由,皆係不容辯白的事實,應屬公平客觀,自應接受改進。但我們檢討國內媒體的表現,固然受非媒體本身所能操控政治環境的限制,但媒體自身仍有應承擔的責任。

如果我們冷靜、客觀、公平的省察媒體本身,尤其是平面媒體,至少可以舉出以下幾項常犯的缺失。

一是立場顯明:從報導到評論,從標題用語到畫面呈現,就表明支持誰、打擊誰,各自擁有支持的閱眾;為了拉住閱聽眾也就益發顯明其立場。

二是意識形態:缺少超越個人、團體、黨派屬性限制的寬廣視野,凡自己喜好者如是,反之皆非;對重大事務,沒有統整性的看法。

三是商業掛帥:由於發行受限,成本高昂,廣告難尋,財務壓力難以紓解;但媒體應有個分際,不應以新聞形式的廣告之類,混淆了價值。

四是張揚犯罪:國內媒體對犯罪消息,特有偏好,對於手法過程,巨細靡遺;且常有先檢調做調查,先法官而審判的情事。

五是夾敘夾議:記者在報導新聞,編者在選用標題,都是敘述和議論不分,個人偏好躍然紙上。

六是文詞粗暴:錯字、別字、怪字、流行語充斥版面,且語彙貧乏,語意含混,性別、種族歧視明顯,稱人少有尊重,稱事偏離事實。

七是偏好政治:國際上評價國內媒體以偏重政治消息相詬病,多的是首長言論行止、政黨紛爭、選舉花絮,連篇累牘,新聞面偏頗。

八是視野狹窄:國內媒體所報導者均屬國內事件,好似台灣自成一世界;國際消息偶加報導亦大部採取美國觀點,無法培育出有世界眼光的現代公民。

九是侵犯人權:與公共利益無關之個人私事,常被假閱聽眾有知的權利之名而公開侵犯,毀人聲名,侵人權益之事屢見不鮮;又全無救濟之良方。

早在一九六四年加拿大傳播業者麥克魯漢在其所著《了解媒體———人的延伸》一書中,便認為媒體是人的延伸,不同媒體代表不同的訊息,也創造並控制了人類關係、行動的範圍和形式;影響所及從個人而整個社會。「羅馬俱樂部」亦曾提出「影響人類命運最大的力量就是媒體」的說法。

本報為媒體之一員稟於所負使命之深重艱巨,面對前述批評,自當反躬自省,以期無負星雲大師創辦本報之宗旨,與本報同仁共勉;亦期待讀者諸君的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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