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04, 2007

轉載-管制保健食品 確保國民健康 文/人間福報社論

管制保健食品 確保國民健康



近年來媒體上大量的出現各種健康食品、膳食補充食品、機能性食品、健康補助食品、特殊營養食品等廣告;藥房、超市、大賣場、專業商店的貨架上充斥著各式各樣的瓶、罐、盒、匣,盛裝的水、丸、散、膏、丹,花樣百出,琳瑯滿目,盡是宣稱可以調節生理機能、發揮保健功效當藥品吃的食品。

由於社會的變遷,生活的富裕,使飲食習慣與生活方式大不同於往昔,再加上四體不勤,缺少勞作運動,導致國人過早肥胖,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的盛行率大幅攀升。醫學界及營養專家不斷的告訴我們要吃得健康,美體美容界又天天呼籲要纖體瘦身。於是保健食品大量的被開發和推廣,使保健食品成為世界性的主流訴求。

保健食品是指含有某些特定的要素成分,具有調節人體生理機能,或可以促進健康功效的食品。凡是具有特殊功效的機能性食品,像運動飲料;補充所需礦物質和營養素的膳食補充食品,像維他命丸、鈣片;提供營養補給、維持健康狀態、活體養生的健康補助食品,像靈芝、冬蟲夏草產品;因應人體特殊生理狀況需求的特殊營養食品,像減肥代餐。甚至於以一般傳統形態出現的食品,像宣稱補充鈣質的燕麥片、可降低血脂的葡萄籽油、能提供茄紅素的番茄汁、有預防心臟疾病的黑糖醋、可以防止蛀牙的口香糖等等,真是林林總總不勝枚舉。其範圍早已超過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依法認證的健康食品了。

保健食品的風行,是全球性的潮流,並非國內獨秀的現象。依世界營養事業期刊的統計,當前全球保健食品的市場規模有八百五十億美元,其中歐洲與美國各占三分之一,日本居第三位,約占四分之一;國內尚在開發初期,但發展態勢蓬勃迅速。由於不同地區的環境、消費者習慣、法律規定不同,因之產品的原料素材、功能與型態自亦不同。在歐洲及美國規定凡在產品標示上有關係健康字樣,一律列入管理範圍;日本經厚生勞動省認證的有七百項產品;中國衛生部認證的已超過五千項產品。我國衛生署通過認證的健康食品目前有八十項。

雖然我國對健康食品的管理將會採取更為開放的政策,但為維護國人的健康,免遭不良廠商的剝削與不良產品的傷害,我們盼望能朝以下幾個方向努力。一是加強管理:明確規定健康食品的定義,廣告與標示的內容,登記制與審核制的程序與標準、製造、販賣,尤其是直銷業者和媒體傳播業者的責任與罰則。對於本國生產與國外進口健康食品的品質、功效、內容物、標示等要強化檢驗機制。二是醫藥界自律,對於非必需的健康食品,醫師與藥師基於職業倫理不得宣傳推介病人使用;禁止醫師等相關人員為健康食品做廣告。三是提倡正確飲食與運動:真正能促進健康的不是健康食品與藥物,而是良好的衛生習慣、正確而充分的飲食營養與經常的健身運動,在這方面,教育部、體育委員會、衛生署的醫政、藥政、食品衛生處、國民健康局和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都應該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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