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的涵義
唯識的涵義《八識規矩頌》共計十二頌、四十八句、三百三十六字。前五識、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各三頌。在解釋前五識的三頌之前,要先解釋《八識規矩頌》的「識」字。唯識的識,是由十二因緣的無明而衍生,因無明而有有情眾生(人)的生死流轉,演變成為唯識之時,即以此識作為生死與還滅的主體,更以此識為人生宇宙的主軸,並以此識為世出世法的總體,也以此識為轉迷成悟的著力點。從原始佛教的業感緣起到大乘唯識的阿賴耶緣起,都不離此識的功能範圍。由百法的條目來看,好像只有心法、心所法、不相應法、不定法與此識有關,色法及無為法,便與此識無關。其實,既講唯識,就不論心法和色法,也不論世間有為法和出世間無為法,無不由識現,無不依識變,一切法統攝於百法,百法皆源於此識。唯識的識有二種功能,以生死流轉門而言,具有種子與現行互動互熏的功能;以生死還滅門而言,具有轉依的功能。所謂種子與現行,是指第八識與第七識的關係。第八識為種子識,它的見分被第七識執為我,它的相分被第六識執為我;第七識與第六識,都是第八識的現行。前七識在現行活動之時,所有的力量反熏第八識的種子,種子又反應成為前七識的現行。第六意識有思量、計度、分別等功能,透過前五識反映五根六塵的接觸,產生種種心所法的反應作用,既是第八種子識的現行,又同時回轉來反熏第八識而成為新加入的種子。因此而形成受報造業、造業受報,生了又死,死了再生,永無盡期。所謂轉依的功能,是指唯識學的目的,不僅在於分析法相,而是在於從法相的分析,到法性的實證,也就是轉變虛妄的八識,成為真如實性,轉八識成四智,稱之為轉依。因此,以第八識為轉變煩惱成智慧之所依,第八識為依他起性之法,此中既藏有煩惱、所知二障的種子,也藏有菩提無漏智的種子,所以它的實性即是圓成的真如涅槃。此識的二障種子雖是虛妄,所藏的無漏智種子確為真如,故要轉妄顯真,關鍵還在於此第八識,故名為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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