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9, 2007

轉載- 誰來保護我們的兒童? 文/人間福報社論

誰來保護我們的兒童?



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兒少受虐案高達一萬多件,首度破萬;今年一月還未過完,就有十五件重大兒虐案,並已造成八死二十二重傷。

針對台灣虐兒事件愈形嚴重之際,政府相關單位毫無對策可言,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式因應 ;無法針對整個事件的因果關係做一根本的防治措施。

以去年破萬件的虐兒事件而言,是否有相關單位去做調查分析,這些虐兒事件的家庭背景及虐兒發生的因素;同樣地,有沒有進一步的去了解整個通報防治系統的建立;甚者,有沒有考慮修法加重虐兒的刑責,以遏止此類事件的一再重演 ;另外,這些受虐兒的成長心理諮商輔導,也要納入到相關單位的控管範圍內。

首先就虐兒事件的家庭背景而言,據資料顯示,多數還是集中在「高風險家庭」中,有大半是離婚或未婚生子,需寄人籬下的婦女之子女,較容易受到同居人或寄養親戚的虐待。這些弱勢者的子女,在必須要看人嘴臉才能生存的環境中,只能默默承受他人的暴力相向,否則就活不下去。針對這些弱勢族群,相關單位若能多用點心,應很容易建立清冊,進而列管輔導,就可減少虐兒事件發生的機率。

其次,就通報系統而言,醫院、學校要先建立基本通報管道,只要有疑似虐兒事件就要詳加追蹤了解,並通報相關單位;另外,若已建立上述高風險家庭的列管清冊,則不能只由少數社工人員去負責,而是要把村里長及幹事加入系統之中,隨時去關懷,將會讓通報系統更為綿密。

至於虐兒事件的刑責部分,過去一年近萬件的虐兒事件,這些虐兒罪犯究竟被判了什麼刑責,似乎在新聞事件後就無人過問。實際上,這些罪犯通常只以傷害罪被起訴,而非以重傷害罪;甚至虐兒致死者,也是以傷害致死罪而非殺人致死罪被起訴。然而虐兒者乃是最殘暴之人,若只以輕刑來懲處,則虐兒事件將會層出不窮;虐兒致死者實和蓄意謀殺者相同,故相關單位應修法加重刑責,以遏止虐兒事件的一再發生。

另外,對於受虐兒的長期諮商輔導也不可輕忽,這些無端受害的幼兒,其心靈已蒙受難以揮去的暴力陰影;若未能在其成長過程中給予好好的輔導,適時支持與關懷,未來極有可能成為社會邊緣人,更可能由受害者成為加害者。

虐待手無寸鐵、毫無招架之力的幼兒是世上最殘暴的行為,也是最懦弱的行為。針對這些又殘暴、又無能的罪犯,誰該負主要責任?為人父母者,是第一關係人,沒有任何理由要讓自己的孩子無端受虐,更沒有任何藉口不去保護自己的孩子,孩子不是父母的私產,不能夠任由大人無理的處置。

「誰來保護我們的孩子?」當一個政府沒有能力去保護國家的幼苗,任由他人施加種種的傷害,讓他們無法在安全無虞的環境中成長,這是國家之恥,也是無能的政府。所以,一個大有為的政府,必須要責無旁貸盡全力去保護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給予他們免於恐懼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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