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力霸風暴 不應殃及無辜員工
力霸集團財務陷入困境,提出「重整」之後,導致中華銀行爆發擠兌風波,並引發債權人和供應廠商的驚恐,紛紛要求凍結該事業集團的相關帳戶。目前擠兌風波雖然已經暫緩,但是檢調的大規模搜索、查扣帳冊資料等動作,以及債權銀行的「假扣押」聲請,已經使得該集團旗下企業包括力霸飯店、衣蝶百貨、力霸水泥的生產或銷售近乎停頓,連員工的生計也受到威脅。
我們認為,檢調單位要給民眾一個交代,並釐清政府主管單位的行政責任,深入調查是在所必須,但是也要注意,在採取調查行動的過程中,應該避免無謂的損失和殃及無辜。也就是釐清責任的過程,不應該造成該等事業的「生產」或「銷售」停頓,或使無辜的受雇員工受到傷害,更要避免進一步對整體經濟產生雪上加霜的衝擊。
我們建議政府檢調機關和經濟部、勞工主管當局能夠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保障這些無辜員工的權益。主要的理由有:
一、整個力霸集團的財務風暴,基本上是資方、管理者等少數人的經濟犯罪行為,以及政府主管機關怠忽職守,長期監督不周所致。本質上是「老闆有罪,政府失靈,員工無辜」,殆無疑義。這些員工就和任何產業或廠商的從業人員一樣,認真做事,並非「共犯」,不能因為遇到圖謀不軌的老闆,或怠忽職守的政府而受到連累。
二、政府這次的危機處理方式遭到各界的質疑,但存款人不只有存款保險的保障,甚至還有政府的金融重建基金(也就是納稅人的血汗錢)無條件承擔。而投資人血本無歸,一方面是政府未善盡監督責任所致,但基於「不要將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的道理,會遭到嚴重損害的投資人總是少數。然而力霸集團的這些員工,卻沒有選擇,因為這些工作所得幾乎是「全部」的收入。因此,如果政府凍結力霸集團的資金或帳冊資料,以致於該集團的生產停擺,或是銷售業績銳減,不但是社會無謂的損失,也等於把損害繼續擴大,如果造成連鎖效應而使得該集團事業全部瓦解,等於增加成千上萬的失業人口,衍變成嚴重的家庭問題和社會問題。更何況,此一事件發生的時機正好接近年關,其嚴重程度更難想像!
三、依據勞基法,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的工資有最優先清償權,員工薪資本應受到最優先保障。因此,行政院、經濟部、勞委會應該協助這些事業員工聲請資金解凍,甚至考慮將積欠員工的薪資、退休金等「血汗錢」,轉由勞工主管機關處理,以確保這些無辜的員工還有錢可以過個年。
最後,我們認為各界應該就事論事,以免力霸的財務風暴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眾所周知,力霸集團的政商關係良好,甚至負責人也曾是國策顧問,因此不但不能推給七、八年前的政權或制度,政府高層更要捫心自問,是否就是因為自己太愛搞政商關係,插手二次金改,使得金管單位不敢作為,才接二連三發生這種大規模的金融犯罪事件?要行政院「好好管一下」之前,是否更要「好好管管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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