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能源稅順勢進行租稅改革
由於立法院在本次院會最後一天發生衝突,加上行政院並未將之列為優先法案,以致於《能源稅條例》草案未能通過。但有鑑於我國仰賴能源進口,而目前的能源密集度偏高,也就是能源使用效率偏低,有嚴重浪費的情事,能源稅是比較能夠促進民眾節約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甚至改善環境品質的優良工具,我們期盼政府提出完整的配套措施,減輕民眾加稅的疑慮,能夠在立法院下個會期通過。
目前各界最擔心的是,我國如果實施能源稅,會對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以及相對依賴能源的中低所得者造成所得分配惡化的衝擊。
其實,這個問題,在歐洲國家於一九九○年代「片面」實施綠色稅制改革的時期,就已經審慎處理,而且得到很好的結果。例如,北歐和荷蘭等五個國家,一開始徵收能源稅、碳稅時,即確立「稅收中性」原則,也就是課徵能源稅,重點不在於加稅,而是利用課徵能源稅,作為改革稅制的契機。一方面,課徵能源稅,反映消費能源的外部成本,透過以價制量的方式,促使民眾減少能源消費,進而改善環境品質。其次,利用能源稅增加的稅收,全部用「退稅」的方式,順勢調降所得稅或社會安全捐,產生減少失業,維持產業競爭力的效果。
因此,如我國能夠參考這些寶貴的成功經驗,基本上,能源稅是值得支持的福國利民的稅制。而經續會在討論能源稅議題時,其實各界早已達成「循序漸進,合理反映價格,需採配套措施」等共識。換言之,只要我們確立「稅收中性」的原則,並將新增的稅收用於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和綜合所得稅,以及補貼大眾運輸系統,則不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不致降低,也可以讓所得分配避免惡化。使理論上所謂的「雙重紅利」可以實現。
甚至,由於能源稅的課徵,讓民眾更有成本概念,於是能源技術服務產業、再生能源產業的研發,都可以應運而生,長遠而言,可改善經濟結構。而且,政府透過能源稅的徵收,降低了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後,政府更有立場取消目前許多不合理的租稅減免,並將增加的收入,用於進一步調降所得稅負擔,則創造台灣為一個低稅負,廣稅基的投資環境,即可成為事實。
能源稅還可以減緩資源耗竭的速度,讓子孫後代免於匱乏的恐懼。因此,能源稅是讓台灣能夠永續發展,追求更健康清潔的生活品質的一種經濟手段,就是在「做功德」!
我們殷切期盼,財政部和經濟部能攜手合作,不只為我們當代的環境品質設想,也為後代子孫的福祉綢繆,利用立法院難得的共識和支持,務必在下個會期完成能源稅條例立法程序,結合周詳的配套方案,順勢進行稅制改革,創造一舉多得,全民共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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