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救災 不可阻擋肅貪清弊
深陷貪腐弊案危機,聲望和形象大幅下滑的陳水扁總統和執政黨,最近因為連日豪雨造成災情,反控立法院和在野黨遲遲不通過八年八百億的治水預算,並要求在野黨不要在立法院臨時會中再提「罷免案」,多關切民生議題。在野黨則反批,治水和救災是兩回事,立院召開臨時會並無「延宕」問題。罷免案的推動在於反映多數民意,治水預算也可望順利過關,請行政院和執政黨不要藉天災模糊追弊究腐的焦點。
就事論事,以中南部水患而言,當前急務在於「救災」,行政院既然有七十五億元的第二預備金和救災準備金可以救災,就應拿出具體行動,如果此時要做「口水之爭」,顯然是刻意借題發揮,轉移焦點。
其次,就治水預算而言,真正要負最大責任的應是執政黨。去年七月,中山高速公路麻豆段兩度因大雨淹水封路,陳總統曾怒斥交通部官員「以後再淹,烏紗帽要摘下來」;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提起八年八百億防洪特別預算時,也遭到陳總統的駁斥。接著八月豪大雨導致石門水庫混濁,大桃園地區缺水,陳總統即表示:「桃園缺水已發生過,花錢作工程,仍無法解決」;「不是光道歉就可以解決的,應該查清責任,不能護短」。由此可見,預算或錢並沒有問題,而是執行的問題。
再就八年八百億的預算來看,過去省政府時代,水利局一年就有四百億元的治水預算,八年即高達三千二百億元;但政黨輪替後,執政黨反而減少治水預算的編列。更奇怪的是,民進黨政府執政的前三年,公共建設經費每年少了一千億元,後來為提振經濟,才提出五年五千億的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那時為何沒想到把治水防洪也納入?直至去年水患後,才想到「八年八百億」,這豈是有擔當的作為?
再說,執政黨並非沒有「錢」辦事,例如三年前通過的SARS防治特別條例,立法院當時很大方的通過了五百億元的預算,SARS結束後,尚留下三百多億元未使用,但行政院不但不辦理追減,還挪用在其他無關的用途上。行政院何不和立法院溝通,把這筆預算轉移為治水用途?
執政黨執政以來,政策錯誤導致公共建設浪費的案例多得不勝枚舉,法務部調查發現,許多公共建設閒置浪費高達四百多億元;核四廠從停建到復建,賠償廠商的損失就高達百億元,追加預算又高達七百多億元,這些都是讓民眾深惡痛絕的政績。尤其第一家庭和陳總統親信,乃至於金主、律師、醫師等涉及謀私的醜聞一一遭到揭發後,民眾實在很難相信「八百億」的治水建設,不會被五鬼搬運浪費了。
因此,執政黨和行政院面對水災,應該為了過去沒有把錢花在刀口,以及貪污腐敗感到羞愧,而不是利用此機會搞政治權謀,模糊焦點;其次,行政院應該將目前的弊案放手讓檢調大力的「辦上去」,讓民眾相信司法獨立,相信府院黨不會相互包庇,先恢復民眾的「信任」之後,民意才會支持治水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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