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政策應拋棄租稅獎勵生育的迷思
我國社會已經呈現少子化和高齡化的現象。在民國四十年至七十年,每年新生兒人數超過四十萬人,自七十一年後逐年遞減,去年新生兒僅二十點四萬,二十五年之間新生兒數減少逾半,以致人口出生率已降至千分之十以下,而六十五歲以上人口所占比率則已經超過百分之十。因此內政部研擬的「人口政策綱領」及發表「人口政策白皮書」,建議採取多項措施鼓勵生育,重點在於針對六歲以下兒童發放育兒津貼,目標為十年後婦女總生育率能回升至一點六人。此外,還設計「保母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計畫」,補助二歲以下幼兒的家庭保母托育費用,依排富條件不同每月給付三千、四千、六千不等。
由內政部所提的政策措施來看,顯然是將少子化、高齡化當作是重大危機或問題,進而主張以各種強制或獎勵手段來促使民眾結婚、多生子女,在「量」的增加上大做文章。但問題是,台灣在人口方面其實沒有「量」的問題,而是「質」和「結構」的問題;因此,以租稅獎勵或其他強制措施,都無法解決質和結構的問題,恐怕只會治絲益棼。
首先,少子化本是台灣民眾在教育程度和生活水準提高後所做的正確選擇,本身即是以「量」的減少來提升人口的品質。因此,怪罪民眾少生子女,顯然是倒果為因。其次,現在的台灣人口密度偏高,居全球第二,生活品質差,其實人口數量仍屬偏多;更何況,民眾近年來晚婚、不生小孩的現象,其實也深受當前經濟低迷、失業率高、貧富差距擴大、教育負擔沈重等影響,政府既然難辭其咎,怎好鼓勵民眾多生小孩?再說,少子化如果能在「質」的方面提升,對經濟只有正面的影響,政府不應在經濟的負面影響上誇大其辭。
政府最好的因應對策就是先把台灣的「環境品質」改善,也就是把經濟弄好,讓民眾可以在不虞匱乏、免於恐懼的環境下安居樂業。其次,提高人口的「品質」比增加數量更為迫切。目前社會上重男輕女、歧視外籍配偶,甚至虐童、家暴、墮胎等案件層出不窮,顯見人權概念和愛心仍有待提升,政府如果不能改善教育體制,促進性別平等,則動用租稅政策獎勵多生,不但拖累財政,更可能造成性比例失衡,使M型社會的兩極化現象更加嚴重。
當然,扶養比降低是必須及早因應的問題。目前各項社會保險的財務設計,都是偏重於年輕工作者扶養老年人口,未能配合人口結構「倒金字塔」的趨勢,只會加重未來年輕世代的負擔。因此,應該將公、勞保等社會保險的財務設計和扶養比脫勾,也就是盡量朝「充分準備」制方向調整,才不會演變成社會問題。研議十多年的國民年金制度遲遲未能上路,財務設計仍應注意避免掉入歐美國家「隨收隨付」制的陷阱,亦即由「工作世代」扶養「退休世代」所造成的後代負擔加重的問題。因此,我們盼望當局能夠拋棄租稅獎勵生育的迷思,積極改進當前社會保險制度的財務缺失,才能針對人口問題做出有效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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