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21, 2007

轉載- 電視收視調查應質量並重 文/人間福報社論

電視收視調查應質量並重



台灣自最早的台灣電視公司開播,迄今已近半個世紀,除了在硬體設備和視訊技術上,隨著科技進步與社會變遷能有所進展外,在節目安排、內容、品味上少見進步,甚且還有退步之勢。

目前除了公共電視,無線有四台,有線頻道多至上百;除公視外,無論公營、民營、黨資、港資、外資、台資均屬商業台,莫不以奪取市場、創獲利潤為其經營之目的。

近年來有關電視的種種調查研究,可以說是連篇累牘,但歸結其為人詬病之處不外以下幾項:一是有偏向的政治立場,誘導觀眾強化意識形態;二是政府部門採取置入性行銷手法介入,混淆觀眾的判斷;三是情緒性的報導方式,誘發觀眾非理性反應;四是暴力、色情畫面過多,促發犯罪動機;五是播出畫面醜惡,言詞粗魯,產生不良影響

;六是內容偏重政治與犯罪,提供資訊侷限國內,國際知識不足,視野褊狹;七是日劇、韓劇當道,自製節目品質低劣;八是談話節目氾濫,成政治鬥爭的擂台,或成低俗搞笑的賣場,缺乏理性的解說、智慧的判斷、文雅的語言,助長惡質的思想與風氣。

探究其所以發展至如此境地,多歸之於受收視率的左右。由於收視率決定廣告主的選擇,扼電視台生死的咽喉。歸結一句:決定節目品質、播出時間與時段安排者,就是這個以簡單百分之幾數字表現的收視率。

提到電視節目收視率,就會想到專做收視調查的尼爾森公司(AC Nielsen)。一般所說的收視率,是指在某一時段收看某一節目或頻道的人數占全體人口的比率;在節目播出時,收看此節目的人數愈多,收視率愈高。目前台灣的收視率調查主要是由尼爾森公司在一千戶左右的家庭中,裝設個人收視紀錄器蒐集而來。

收視率因可代表某個節目受觀眾歡迎的程度,但收視率調查的目的卻是為了服務廣告商。所以調查的樣本多集中都市,尤其是被視為消費能力較強的北部都市。鄉村、離島、山地、弱勢族群等被視為缺少消費力族群則少有顧及;其所反應的並非全體。而且在節目品質的判斷上,更無法提供有用的資訊。

為了能提供觀眾有益的節目資訊和幫助經營者改善節目品質,同時也對公共電視和規定商業電視台的節目性質比例及頻道分配合理化,應積極的發展出整套的質性調查系統,以了解收視者對節目的滿意度、偏好程度、時間分配,對節目的優點與缺點和改進訊息;還應該對未收視節目者的原因和評價加以調查。

常見的質性調查是節目偏好度調查,美國PBS的TVQ、英國BBC的AI、日本NHK的世論調查、澳洲ABC的Qscore等都是。這些調查在調查時抽樣方法嚴謹專業,能反應全民的意見,內容包括調查節目偏好度、節目知名度、頻道知名度、節目優點與缺點、收視與拒視的理由等。

盼國內的電視經營能在重視傳統的收視率之外,也進行質性的收視調查,深入了解全民想法和對節目的意見,做出更優良、安排更妥適的時間、照顧分眾的需求、有益的節目。NCC和新聞局都應在這方面盡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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