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15, 2007

轉載- 《人間萬事》給 文/星雲大師

《人間萬事》給
◎星雲大師


各位讀者,大家吉祥!

佛教裡有一則故事。話說有甲乙兩個小鬼,生前在世為人,陽壽享盡後,被鬼卒帶到閻羅王的面前。閻王看了功過簿後說:「你們兩人前生並沒有做過太大的惡事,仍然讓你們投胎作人,出生為兩兄弟,但一個必須過著付與的人生,另一個過著接受的人生。你們那一位要過接受的人生呢?」

甲小鬼一聽,心想,接受的人生一切不要辛苦,可以坐享其成,於是趕快搶先說:「閻王老爺,請讓我過著接受的人生吧!」

乙小鬼看到甲小鬼搶先了一步,不但沒有懊惱,反而心想,給與的人生,處處幫助別人,那是多有意義!因此他毫不猶豫地說:「閻王老爺,我願意選擇付出的人生。」

閻羅王聽了兩鬼的願望之後,提起判筆當下就定了兩鬼的前途說:「乙小鬼,既然你選擇付出的人生,那麼你下輩子當富翁,專門行布施,把錢財賑濟給窮人;甲小鬼,你希望過接受的人生,下輩子你就當乞丐,一生接受別人的幫助。」

人世間,不管貧富,一直貪圖擁有,即使有錢,也是富有的窮人;一個人雖然物質貧乏,但他樂於給人、助人,在精神上就是貧窮的富人,所以「給」是很美好的事。茲分析「給」的六點意義:

一、給是善美的行為:佛光山的信條: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給,就是善美的行為。

二、給是重要的修養:給人一點助緣,幫別人說一句好話,甚至給人一點笑容,給人一些安慰,都是人生重要的修養。

三、給是感動的好事:給人的一點提拔,讓人感動終生;給人一點施捨,幫助他人解決困難。給人的一點方便,自己無損,別人受益;給,總是皆大歡喜的好事。

四、給是利他的精神:給,是利他的善行,讓人受益,讓人歡喜,讓世間充滿了善行好事。布施不是一定要捐大錢,給大利,有時給在重點上,像及時雨一樣;又如觀世音菩薩,及時救苦救難,所以才有很多人信仰。

五、給是善緣的循環:給,看起來是給人;給,或許是回報過去他人給我,也可能是今生自己播撒種子。你播下善緣善種,將來人家也會回報給你,所以你給我、我給你,相互的善緣因此循環不已。

六、給是做人的習慣:俗語說「善財難捨」,給人很難。有的人慳於給人說一句好話,吝於給人一點笑容;給人一點利益,如同割了自己身上的一塊肉。所以,人生最好的教育,就是從幼年起,養成一種仗義的性格,讓「給」成為自己做人的習慣。

中國人一向也有「給」的習慣,給你一支煙,給你一杯茶,但是這一點點的給是不夠的;有人在婚喪喜慶時,給人一點禮儀,這也是有限的布施。給,不是錦上添花,給,要雪中送炭。給,能給得不勉強,給得不後悔,甚至給得「皆大歡喜」,不但是無上的修養,也是無上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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