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4, 2007

轉載-單車上路是基本人權 文/人間福報社論

單車上路是基本人權



前天(四月二十二日)是「地球日」,在台北市有上千熱愛單車的人騎車上街,一方面以實際行動宣示「愛護地球,將環保概念融入生活」的理念,一方面也向政府爭取騎單車的基本權利。可是,這群單車的愛好者卻發現即使在貴為中央政府所在地,交通秩序還算良好的台北市,騎單車並非一件愉快的事情,除了要忍受汽、機車排放的烏煙瘴氣之外,還要跟汽機車爭道,冒著生命的危險,真是苦不堪言。

從這些有心人士爭取單車上路的權利來看,「單車上路」其實不只是交通問題,也涉及能源節約、環保問題,因為單車的使用有助於減少能源消費和環境污染,非常適合缺乏自有資源,而且台灣能源使用效率偏低;在行動上,騎單車比步行更有效率,等於讓民眾在通勤的過程中連帶產生運動效果,可以提升國民的健康素質。更何況,單車族要的不多,只是希望政府能營造一個對單車友善的環境,因為民眾愈來愈重視行人的通行權利,而公車也都能有專用道,最起碼政府也應該要有這樣的想法,正視騎單車的多重效益,朝正確的方向改善。

從交通和環保、能源政策的角度來看,政府目前所作所為其實離這些熱愛單車的人士的基本要求有相當的距離。因為許多地方政府開闢的單車專用道,只是一般汽機車不能到達的「河濱公園」,經過特別的隔離,只有休閒功能,卻不符合實際生活和工作上的需要。

如果政府能夠在市區所有道路都為單車族開闢專用的道路,確保騎單車民眾的安全,大幅提高到市場買菜、辦公的便利性,則一般民眾必然會大大提高騎單車上班、上學的意願,誘因非常大。尤其現在汽、柴油價格高漲,騎單車既可省下油錢、又不必為停車煩惱,需求非常大,政府若能趕緊積極的為單車族做好配套措施,相信民眾一定立即熱烈響應。

另一方面,雖然騎單車上路好像是地方政府的問題,但中央政府更是責無旁貸。因為騎乘單車具有廣泛的外部效益,是全民都應熱烈響應的行動。過去,陳總統都是在就職周年等特別場合騎乘單車上班,但因為在一群安全人員的戒護下,才能怡然自得的上路,正凸顯政府只能「說一套,做一套」的尷尬處境和作秀心態,因為此種蜻蜓點水式的「表演」,不但不能傳達民眾重視環保、節能的理念;還讓民眾誤以為騎單車上路是「特殊」的人物,在特殊的條件下才能實現的奢求,殊不知這是許多先進國家中,民眾基本的用路權利,更是一種符合環保、節能概念道德要求。

因此,我們呼籲政府應該立即提出強而有力的交通、環保、能源政策。除了開徵能源稅,反應使用能源的外部成本和保障後代子孫使用能源的權利之外;諸如公車專用道、鼓勵大眾運輸的政策也應具體落實,尤其騎乘單車民眾的用路權應該給予明確的保障,包括在所有道路劃歸單車專用的車道,減少汽機車的車道,雙管齊下,相信民眾在政府各項軟、硬體措施的配合下,有愈來愈多人願意快快樂樂、安全無虞的騎乘單車上路,台灣將是一個低能源消費、少環境污染、國民健康的先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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