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政策首重價格合理
經濟部長陳瑞隆表示,再生能源的使用已經有了良好的開端,但未來仍須政府繼續提供輔導與獎勵措施,包括正在立法院審議中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希望藉由技術研發、示範推廣、設備與電價補助、提供財稅優惠等措施,建構國內再生能源發展的整體環境;根據初步估計,民國一百零四年台灣綠色能源產業的產值應可達到二百億美元的規模。
就產業發展面觀之,再生能源技術的不斷創新,且使用潔淨能源可大幅降低防治污染成本,再生能源將可與傳統能源在開放的市場上自由競爭,成為未來具有雄厚潛力的新興產業。政府規畫短期內再生能源發展以風力、太陽光電、地熱、水力及生質能等為主,未來將進一步發展氫能、燃料電池應用及技術,在二○一○年前將國內再生能源發電容量配比達到百分之十。
聽到經濟部長陳瑞隆充滿憧憬的再生能源產業報告,我們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再生能源的未來似乎充滿了希望;憂的是,政府至今不但沒有提出「正確」的能源政策,還刻意壓低能源價格,破壞市場機制,沒有讓能源價格合理反映製造和社會成本,而且強調要依靠「電價補助」和「租稅優惠措施」來發展再生能源產業,違反市場的自由競爭,顯然和經濟部「讓再生能源將可與傳統能源在開放的市場上自由競爭」的政策目標自相矛盾。也因此,我們懷疑經濟部所做的產業推估似乎太樂觀了些,是依靠犧牲稅制健全和稅收才培養出來的。
眾所周知,台灣的能源使用效率偏低,節約能源成效不彰,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對於「能源價格」一直採取干預,甚至刻意壓低,不惜以納稅人血汗錢「補貼」的政策,致使能源價格遭到扭曲,無法反映正確的資訊,民眾節能或改善效率都未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當然也就缺乏節能或改善效率的誘因。
對於排放溫室氣體位居世界二十二名,又幾乎完全仰賴能源進口的台灣而言,此種錯誤的政策讓台灣置身於險境而不自知。
也因此,傳統能源偏低的價格,比成本昂貴、技術瓶頸大的再生能源更具競爭優勢,也難怪再生能源產業難以蓬勃發展,必須仰賴政府的補貼,又衍生出一些破壞稅制健全和降低資源使用效率的錯誤政策。
其實,政府只要認清當前能源政策問題的本質,全在於「干預能源價格」的錯誤,應尊重市場競爭機制,輔以反映外在成本及後代子孫使用能源機會被剝奪的跨代使用成本,讓傳統、化石能源的價格正常化,向國際價格看齊之後,民眾自然會重視節能和提升能源效率;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的價格差異也會自然縮小,則再生能源等綠色能源產業,根本就不需要補貼自會應運而生,甚至在技術上獲得突破,進而蓬勃發展,創造出更高的產值。
因此,我們呼籲執政黨和主管經濟部門,拋棄選舉和政治考量,一方面讓市場機制發揮,一方面積極推動「稅收中性」的能源稅制,使能源價格合理化,並進一步營造低稅負的租稅環境,才能讓台灣的能源政策、能源產業走上正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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