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02, 2007

轉載- 迷信現象與官員操守 文/人間福報社論

迷信現象與官員操守



迷信和貪腐是人類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差別只在程度的高低而已。過去社會學家,尤其是研究社會發展的學者所發表的研究結果都指出,在貧窮落後、教育不普及、資訊不發達、專制政體的社會,迷信的情況嚴重,而迷信情況的嚴重程度與貪腐之間又呈正比。

日前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教學研究部,發表了一份以《中國縣級公務員基本科學素養分析》為題的調查報告。這項調查的目的在於測度公務員對科學與社會之間關係的理解程度,所採用的測量方法是以「對迷信現象識別的能力」為工具。調查結果顯示,在常見的各種迷信形式中,自稱相信「相面」的比率最高,占百分之二十八點三;其次是相信「周公解夢」的,占百分之十八點五;再次是相信「星座預測」的,占百分之十三點七;第四是相信「抽籤」的,占百分之六。其中大多數人是同時相信二種以上迷信形式。

在受調查的公務員中,自稱不相信迷信現象的,占百分之四十七點六,比相信的人少。事實上因為社會主義是反對迷信的,有許多人不願意將真實的情況表示出來;所以真正不相信迷信現象的應該更少,而相信的人應該更多。相信迷信現象的人,對預測的災難,都會產生恐懼的心理,而以更迷信的避禍措施,求災難可以消失,至少也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

這項調查特別指出,這些公務員都擁有大專以上的學歷,其中碩士、博士占了四分之一,可是相信迷信現象的比率,反而高於平均教育程度低的社會大眾。這一點看似與一般的認知不符,其實在不同時代、不同社會是不能一概而論的。

社會學家北京大學夏學鑾教授解釋這種現象,「是由於在社會轉型期,整個社會失去了目標,缺乏理想信仰的表現」;並認為「貪污腐敗和迷信有必然的因果關係,有了貪腐才會滋生迷信。」法律制度的缺失,理想信仰的消亡,奮鬥目標的模糊,就會讓從事公職者,心中根本沒有公眾的存在,當然也不會為公眾爭取利益;他們心中只有自己,處心積慮的為自己謀求好處,因此貪腐行為便出現了。

貪腐是不合法、不應該、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為人所不齒,一旦被發現會遭到法律的制裁和社會的懲罰。所以這些公務員也會覺得自己理虧,祈求得到神明的護佑,別被人發現或遭人檢舉。這就是為什麼越是貪腐的官員越崇尚迷信現象。夏學鑾教授指出:「貪官因為有犯罪行為,自己沒辦法把握自己的命運,怕被發現而心靈不安,為求得庇護的求神問卜」,並下結論說:「崇尚迷信與貪腐行為有因果關係,且與其程度成正比」。

為官者因貪腐而迷信,對社會也產生不良影響,會出現示範效果,助長迷信的風氣;更因官員的卑鄙行為,為民眾所不齒,使政府不再被人民信賴,由有喪失了對國家的忠誠。

上面的例子雖然講的是中國大陸,但在台灣的情況可能尤有過之。欲謀改變此種迷信猖獗的現象,必須重建國家理想、完備法律制度、合理升遷獎懲,更重要的要強化品格教育;在上位者要能清廉自持堪為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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