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應先做好國土規畫
行政院日前宣布四大都市更新案,其中最令人不可思議的便是基隆港的「大陸旅客集散中心」。試想以現在航空的便捷,未來即使開放三通並准許大陸觀光客來台旅遊,其集散中心理論上應放在桃園或台北。
從此一都市更新案,足見行政院對更新案的資料掌握之不足,以致急就章的制訂政策,往往不切實際,離人民的期待落差甚大。
人民目前所期待於政府者,與其說是某些地區的更新,毋寧說是整體的國土規畫。眾所周知,目前台灣的行政區畫分,早就不合時代需求。所以立院日前通過「地方制度法」第四與第七條的修正案,使人數超過二百萬的台北縣在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準用直轄市有關之議會會期、機關組織員額、一級機關首長任免、稅收及財政收支畫分等相關規定,形同升格為「準直轄市」。如果以人口數為標準,則一九七九年改制為直轄市的高雄市僅有一百五十一萬,低於桃園縣的一百九十萬,亦低於台中縣的一百五十三萬人,台北縣既可改制為直轄縣,為何桃園與台中兩縣不能?因此,台灣的行政區畫分已到了燃眉的地步。
重新作國土規畫之議,談論已久,有識之士早就認為台灣近二十年的發展,已突顯出台灣國土有重新規畫的必要。例如,大台北生活圈本就包括台北近郊的板橋、三重、中永和、新店、汐止等地,這些縣轄市的人口與台北市的生活關係遠超過與台北縣的關係。如果能併入同一行政區,則不論交通、供水、治安、道路、教育等,都可作整體規畫,對市民的生活品質勢將更為提升。
同理,高雄市周邊的市鎮如鳳山、岡山、路竹等地的人民生活與高雄市的關連較多,而與高雄縣的關連較少,應將台北市與高雄市擴大範圍,形成台灣南、北兩大都市區,其他縣市則仍循舊制;亦有人主張將台灣畫分為北、中、南、東四省,每省再畫分為若干縣市。不論那一種意見,都是要打破現制,適應時代的需求。
但政府的考量有二:一是懼怕都市過度發展,會形成頭重腳輕的後果,導致非都市區更為蕭條沒落,城鄉差距更形拉大,有失平均發展之原則;二是擔心各地方人士減少了政治舞台,會產生憤慲之心,對政權的穩定不利。政府的躊躇,以致國土規畫的議案雖多,但始終擱置未議,一直拖延到台北縣升格,才又變成熱門話題。
台灣的行政區畫分,光復後一度沿襲日制,中央政府遷都來台後曾作了一次調整,迄今五十年未再變動。現在由於科技發展、人口增加、交通便捷與都市形貌變遷等,都迫使我們必須面對此一課題,不容推諉。我們希望朝野都能重視此一問題,最好能集思廣益,不妨先由立院通過「國土計畫法」及「城鄉計畫法」,全面考量國土資源的永續利用與城鄉的均衡發展,再舉辦公聽會,彙集各界意見。一切從專業入手,不可興之所至,就隨意弄個「都市更新」。只有將國土作整體規畫,而且要思慮縝密,才能使人民的生活品質,隨著新的規畫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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