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5, 2006

轉載-人間萬事--應該忘記的事 文/星雲大師

人間萬事--應該忘記的事



各位讀者,大家吉祥!

人生有應該忘記的事,也有不該忘記的事。對他人的承諾,不可忘記;跟他人的借貸,不可忘記;受他人的恩惠,不可忘記;聽他人的忠言勸告,不可忘記。

但是,在日常生活的待人處事中,也有一些應該忘記的事,列舉如下:

一、委屈、不平、仇恨要忘記。受到委屈,只要能忍受得了,就不要耿耿於懷,應該忘記,表示你有忍的力量。假如遇到不平的事,應該想辦法說明、解決,如果不能解決,也不必斤斤計較,甚至記恨於心。

《八大人覺經》說,對朋友要「不念舊惡」,朋友若有對不起你的地方,你是刻骨銘心的懷恨在心呢?還是很快的釋懷忘記呢?其實人世間難免有一些不愉快的事,不愉快的語言,不愉快的是非,都應該把他忘記,心中要存有善念,存著好事,千萬不要被許多骯髒、垃圾污染了自己的心。

二、施恩於人,應該要忘記。我們曾經對人有過一些幫助,或是曾經給過人家一些什麼,已經時過境遷,如何能念念不忘,一直記掛於懷?既然施恩於人,已經給人就不是自己的了,豈能念茲在茲?

因此,或許你曾經替人介紹過職業,對他人有所提拔,曾經在那裡助人一臂之力,曾經布施一些什麼給人,能夠忘記,就叫「無相施捨」,這才是真正施恩於人。

三、別人的語言觸犯了我,或傷害了我,要趕快忘記。我們與人相處,在同事朋友之中,對於他人所講的話,不可隨便誤會,認為別人是在講我,也不可以懷疑朋友存心跟我搗蛋;如果你對人有所懷疑、誤會,錯怪了別人,就等於法官誤判一樣有罪。

縱使別人的語言得罪了我,甚至批評我、毀謗我、傷害我,自己應該反躬自省:我有如他所說的一樣嗎?所謂「有則改之,無則嘉勉」。甚至他人的語言故意冒犯我、故意欺負我,也要把他當成是替我消災,如《金剛經》說:若有人受持讀誦金剛經,為人所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四、不當的妄想、雜念、企圖,要徹底忘記。人經常活在自己的妄想雜念裡,或者懷有不當的企圖心,因此對別人有所傷害,有所侵犯,自我卻毫不知反省,造成無邊的罪業。所以孟子說:「吾日三省吾身」,我們每天都應做一番自我省思與淨化的功夫,要把一些不當的妄想、雜念,不好的企圖心去除。

以上該忘記的事要徹底忘記,就如同把鍋碗裡的骯髒洗淨,把腸胃裡的污穢洗淨,把背負的無謂重擔放下,把一切不愉快的想法拋到九霄雲外;能夠如此,則生活單純,心情愉快,這樣的日子豈不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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