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07, 2007

轉載- 《觀點》建構台商投資大陸保障機制 文/人間福報社論

《觀點》建構台商投資大陸保障機制

2007/9/5 | 作者: | 點閱次數:80 | 推薦朋友 | 新聞評分 | 環保列印


新光三越與北京華聯集團爆發投資糾紛,北京新光天地被大陸股東強制接管,台籍幹部全遭無預警撤換,擔任總經理的新光少東在返台時被公安臨時「請」下機。由於北京華聯係國務院轄下的民營化集團,新光三越則是台灣的百貨雄獅,當初合資係由北京高層拍板定案,金額龐大,竟演成如此不堪局面,不但行政院高層痛批霸道,台商更是人人自危。

新光天地開張不久,但結合了新光的管理技術、供應商人脈以及華聯的在地關係,營運進展順利,周末每日可進帳人民幣六百萬元,後市看好,原是相當美滿的兩岸合作案。不料因雙方對經營理念及權利義務認知差異,華聯負責人利用曾在國務院工作的關係,找來公安強行接管。這種未經合法的追索催告程序就動用「私刑」的做法,不論所持理由為何,都很難被文明社會接受。

陸委會及海基會在事發後發表聲明,要求大陸當局應兌現保障台商大陸投資合法權益的承諾,盡速有效並公正處理此一經營權爭議事件;北京台商也以手機簡訊串聯拒絕再到新光天地消費,抗議華聯集團的行為。但新光則低調表示將秉持「追求投資者權益」和「兩岸間友好經貿關係」的最高利益,依合約、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與北京華聯進行友好協商及處理。

這起「商業糾紛」風波,在國台辦及相關部會強力介入下暫告平息,卻已對企業造成很大的衝擊,並讓兩岸經貿交流蒙上陰影。停擺年餘、昨天重啟的工商協進會早餐會,企業界本計畫向行政院長張俊雄建議放寬大陸投資百分之四十上限,但在當前氛圍下並未多言,就是明顯的效應。

任何投資必有風險,高利潤背後相對也潛伏著高風險。台商赴中國大陸投資被坑或無預警被掠奪,新光三越並非首例。截至今年七月底為止,海基會受理涉及台商人身安全案件已達一千一百九十九件。今年一到八月,透過海基會處理的類似新光三越投資糾紛,即達二百零一件。而中國國台辦自二○○二年以來受理的台商糾紛案,更高達近一萬一千件。

台商發生糾紛,有的是因不諳中國法規,或被當地人設計而誤觸法網,有的是不了解當地人的習慣與思維,或選錯夥伴而慘遭損害,或被黑白道巧取豪奪。盡管到中國投資可能會碰到風險,但大陸生產成本低、商機大,仍吸引投資者前仆後繼。

本月初在廣西南寧市舉行的第二屆兩岸產業共同市場論壇,有三百九十多名台商與會;台灣股市的中國概念股,近來表現相當勇健。日前報載曾任副閣揆的證交所董事長吳榮義也表示,為了吸引台資企業回台上市及降低外資疑慮,將研究對政府提出放寬投資中國的建議。可見新光事件衝擊雖然強烈,但工商界並未因此對赴大陸投資卻步。

企業布局全球,風險不應過度集中,大陸非投資的唯一考量。但是綁手綁腳,讓台商錯失寶貴商機,也不符台灣的利益。長期以來,台商對大陸經濟發展有其貢獻;他們在大陸的自由、安全及權利應受到充分保障。希望兩岸政府能夠建構協商管道,早日簽署投資保障協定,確保在中國大陸投資經商的台商權益,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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