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消三障諸煩惱
三障是指如下的三類
(一)業障:狹義的業障是指職業,有些職業會使得人們沒有辦法照自己的意思來修行佛法,例如世代養豬、養牛、打魚、賭博等行業,一時間無法改行。也有些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要工作,又有些人,都在夜間工作,白天需要睡覺,對於修行佛法而言,都會構成職業上的障礙。
(二)報障:是指身體與環境,我們的身體是不可能盡如我們的願望,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例如你很想去聽經聞法修法,結果身體或環境會促使你無法如願修行佛法,這就是報障。如果生而為牛馬豬狗等動物的身體,就不知要來學佛,即使善根深厚,想打佛七,也不會被佛七的道場接受。縱然是寺院中放生的動物,亦無法參加共修念佛與拜佛,這就是報障。又如,盲人見不到莊嚴的佛像,聾子聽不見微妙的法音,啞巴不能用口弘揚佛法,這些人可能是菩薩示現,多半則是由於報障。
(三)煩惱障:就是指的「心不由己」,時時在心裡產生各種各樣莫名其妙的煩惱,例如貪、瞋、嫉妒、驕慢、懷疑、恐懼、駭怕等等。追求這樣又討厭那樣,希望又失望……這些問題常在心中翻騰不已,使自己困擾不已,不但念佛不易專心,連在吃飯也是胡思亂想。由於煩惱重,而不能修學佛法,便是障礙。以上的解釋,應該是合理的,但在經論中,對於三障的通釋是指「障正道害善心」者有三種障:1.煩惱障,即是貪欲、瞋恚、愚癡等惑;2.業障,即是五逆十惡之業;3.報障,即是地獄、餓鬼、畜生等報。依據《阿毘達磨發智論》卷一一所載:「如說三障?謂煩惱障、業障、異熟障(即是報障)。云何煩惱障?謂如有一本性,具足熾然,貪瞋癡煩惱,由如此故,難生厭離,難可教誨,難可開悟,難得免離,難得解脫。云何業障?謂五無間業。云何異熟障?謂諸有情處,那落迦(地獄)、傍生(畜生)、鬼界(餓鬼)、北拘盧洲(福報太好不易學佛)、無想天(純係外道的天界)處。」
我常說:佛法如此好,為什麼知道的人這麼少,誤解的人又如此多?是由於我們弘法的人才太少了,也由於有此三障的眾生太多了。所以佛教界應該多培養弘法人才,知道佛法好而無緣修學的人,以及有緣接觸佛法卻有種種障礙的人,應該奉勸他們用懺悔法門,消除三障。奉勸正在學佛念佛修行佛法的諸位善知識:若能時時處處都懷有一顆懺悔的心,障礙自然漸減,相反地,若不知慚愧與懺悔,則障礙重重。懺悔的意思是承認自己有病,知道自己通身是病障,必定要尋醫、求治、吃藥,如此則所有諸種病障,自然漸漸消除;若不知道慚愧與懺悔,則是「諱疾忌醫」,病必加重,進而演變成不可救藥的絕症了。所以,懺悔業障,是佛教徒們天天要修的恆課。
(一九九三年四月一日農禪寺清明報恩佛七第五晚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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